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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时间:2022-09-2337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体系,提高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素质,现开展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请指南。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体系,提高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素质,现开展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请指南(详见附件1)。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申报单位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2年9月20日




2022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实施《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年度计划》项目的各类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机构,对我市2021-2022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进行补贴。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修订)》;
(二)《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2010年7月26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6〕149号);
(四)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9号);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19〕13号)。

三、支持的项目类别
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四、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专项审计审核确定培训项目承办机构的实际支出或参训人数,资助计划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确定。按实际参与培训的企业人数及天数给予人才培训机构适当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民营和中小企业家培训以及我市培训资源无法满足,要到异地或海外进行的高端创新战略类的人才培训项目,按参与企业人次给予补贴,每人每次最高补贴额2万元。人才培训机构实施所委托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交通食宿)、教材费、印刷费、培训组织宣传费、培训场地租金费用等支出。

五、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项目单位申请资助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下达深圳市2021年度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年度计划的通知》(深中小企字〔2021〕3号)、《关于下达深圳市2022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深中小企字〔2022〕6号)(以下统称为《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并已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
(三)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培训项目计划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对未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将酌减资助额度。
(四)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重复申报项目,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信用记录良好。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选择“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复印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网站打印或出具)(复印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复印件。

(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材料(按培训项目提供如下材料)。
1.参加该培训项目的企业人员情况表(盖章,学员排列顺序与签到表相同);
2.参训学员签到表(盖章,复印件);
3.参训企业名单表(盖章,复印件;表格的EXCEL版请于9月25日18:00前发至邮箱:wangpeng@zxqyj.sz.gov.cn)
4.学员满意度调查问卷(有评价意见、签名和联系电话)3-5份以上;

5.培训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内容及计划目标,包括计划达到的培训目标和培训的大概内容;项目实施情况及评估,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及创新点、学员满意度调查情况与分析结果等;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经验,包括培训项目策划、组织管理以及相关后续工作的经验总结;下一步培训工作改进方向及建议等);
6.带有培训背板(或横幅)及具体开班日期的培训现场照片2至3张;
7.举办培训班的通知;
8.主要培训教材(封面、内容3-5页);
9.培训项目实施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等(复印件;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现场考察和审计环节核对)。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七、申请表格
方式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在线填报。
方式二:进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政务服务——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在线填报。

八、项目申报系统登录路径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选择“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二)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https://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进入详情页后即可点击申报。

九、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2年9月20日至10月8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2979564。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27031,88101744。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注: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在线预约】。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十、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一、办理流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初审——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助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拨付资金。

十二、办理时限
180个工作日(不包括特殊程序时间)。

十三、批准文件及有效期限
批准证件: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四、批准文件的行政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专项资金资助。

十五、收费
无。

十六、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十七、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标签: 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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