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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1-01-28733

各中小学(单位)、医疗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光明区教育、卫生科技研究活动,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局定于1月起开展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中小学(单位)、医疗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光明区教育、卫生科技研究活动,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局定于1月起开展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区属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单位)、区属医疗科研机构、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设定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
(二)《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深光科创〔2020〕78号)。

三、支持强度和资助标准
(一)支持强度: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资助标准:项目经评审通过后,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不合格项目不予立项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自主选题,开展自然科学领域内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及实用性的教育、卫生科技研究活动;
(二)研究目标明确、实施内容具体且可操作、成果预期明显且可实现,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和实施思路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实施过程应以项目申报单位为主、协作单位为辅开展(协作单位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仅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资金资助的单位);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等,均需标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编号;
(六)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依法取得批准文件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提供;
(七)已获得市级以上(含)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八)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区属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单位)、区属医疗科研机构、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九)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十)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十一)项目申报人(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研究计划,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
2.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经两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十二)项目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区级软科学项目,且同时承担在研区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五、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项目第一负责人填写,模板见附件1,提纲见附件2)。
(二)项目第一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材料。
(三)其他材料(如伦理审查批准文件、同行专家推荐书)。
(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除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同一申报单位仅需提交1份)。
(五)推荐申报表(申报单位经办人填写,加盖公章,同一申报单位仅需提交1份,模板见附件3)。

六、材料提交步骤
(一)电子材料:
1.单位经办人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home)完成账号注册、实名认证、单位认证三个步骤。
2.项目申报人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实名认证、申请加入单位三个步骤后,在线填报申请书封面,并将第(一)至(三)项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分别扫描成PDF文件作为附件提交至单位经办人。
3.单位经办人将第(四)至(五)项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分别扫描成PDF文件作为附件连同本单位所有申请书一并提交至区科技创新局线上审核。
(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单位经办人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平台,导出本单位带平台水印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第(一)至(三)项材料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第(四)至(五)项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区科技创新局。

七、申报时间
(一)电子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2月9日至3月10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受理地址:另行通知。
业务咨询:88210473、88211780。

八、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流程
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立项批准文件——签订项目合同书——区科技创新局拨付资金——申请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区科技创新局组织验收——下达验收结论。

十、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软科学研究项目资金资助。

十一、验收结题
软科学研究项目为验收类项目,项目研究开展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请单位须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向区科技创新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

十二、注意事项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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